服用藥物份量、種類及注射方法出錯,隨時奪命。醫管局去年上半年共收到 745宗藥物事故報告,其中一
68歲腎功能受損的患者在手術前獲處方薄血藥,但人員沒有調低劑量,引致流血不止、休克及腎衰竭,情況一度危殆,需留醫深切治療部。
醫管局最新一期《藥物
處理程序監察系統》期刊披露三宗個案,包括該名
68歲患者,她入院首日獲處方正常劑量的薄血藥,手術前再次服藥,但醫生未有調低藥物劑量,病人手術後出血、休克及腎衰竭。另一宗個案是一名原發性血小板
減少性紫斑症患者,她出院後獲處方類固醇藥物,但一日後因血糖過低再入院,揭發院方錯誤將糖尿病藥當成類固醇藥,分發予病人。IM寫成 IV
最後一宗藥物事故涉及錯誤藥物注射方法。一名病人出疹後數天到急症室求診,獲處方肌肉注射腎上腺素,但醫護人
員 IM寫成 IV,即變作靜脈注射,注射後感到暈眩,被轉送到心臟科深切治療部。醫管局的《風險通報》中指, 08至 09年間,共有
11宗涉及醫護人員錯誤為病人以靜脈注射藥物的個案,當局建議員工要檢查及確保病人服藥方法正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