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3-04

兩甜味劑港擬解禁

港府建議修例,將目前兩種禁用、曾被質疑可致癌的代糖,包括紐甜及甜菊醇糖苷(即甜菊糖甙),列為可使用的甜味劑。當局指,兩種代糖已被各國廣泛使用,聯合國專家委員會亦確定為安全,故計劃於今年五月向立法會提交建議,預計新例最快今年八月生效。

本港食物中使用的甜味劑受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》規管,列明只有八種甜味劑可使用,計劃納入法例的兩種代糖已在內地、美國及 澳洲等地使用,歐盟所有成員國將於今年十月十二日前准許使用紐甜。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二討論。

城市大學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稱,甜菊糖甙由植物提煉, 常用於糖果、香口膠及醃製蔬菜,曾被懷疑可致癌而受爭議。世界衞生組織○六年曾指,多項研究證實甜菊糖甙不會有毒性,亦無證據顯示對人類有致癌風險,故各 地陸續採用。紐甜屬化學合成物,比白糖甜八千倍,常用於汽水及零食,亦未能證明對人體有害。林漢華指,各地開始使用上述兩種代糖,贊成港府解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