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05-02

醫學會會長 應徹查兔幹細胞醫腦

私家醫生陳滿章在診所內,以兔幹細胞治療腦細胞有問題的病人。 衞生署署長林秉恩表示,個別醫生在診所內以未確定療效及安全的物質為病人治療,構成道德倫理問題,若署方接獲投訴會跟進。
香港醫學會會長謝鴻興認為,醫務 委員會應主動跟進事件,但若要召開紀律研訊,必須有病人作證。必須有病人作證 陳滿章日前接受本報查詢時,承認過去三年為十多名病人,進行兔幹細胞的試驗性治療,對象包括唐氏綜合症等病 人。林秉恩昨出席一場合時表示,暫未能評論該醫生是否違法,署方及醫委會不同意醫生私下進行實驗性治療。若有關物質屬藥物,已違反藥劑及毒藥業條例,署方 會提出檢控,但要先取得樣本研究有關物質是否藥物。他強調,療法是否有效及安全,必須經多重試驗,不能單靠一個中心為數十名病人使用過作為基礎。署方暫未 接獲有關投訴。謝鴻興表示,醫委會有權主動調查任何傳媒報道,向有關醫生發信了解事件。是次個案必須有病人作證,才能證明醫生曾使用幹細胞療法為病人治 療,否則醫委會難以跟進。醫委會會視乎療法的安全性及科學證據等,決定醫生是否違反專業守則。若療法屬實驗性質,即使病人同意亦不能免除醫生責任。謝鴻興 指出,根據醫生專業守則,個別醫生若進行實驗性治療,必須自行找尋專家組成倫理道德委員會,監察及審查整個療程。成員除醫療界外,亦要有研究道德倫理的非 醫療界人士,甚至宗教界人士等。曾任養和醫院腫瘤科顧問醫生的陳雲斌,曾為一名腎癌病人施行新的腫瘤疫苗療法時,事前沒有取得病人的書面同意和未向病人解 釋療程風險,病人在接受治療後四個月死亡。 02年陳被醫委會裁定專業操守失當,予以譴責。